监狱里赌球服刑犯加刑通过电视报纸信息坐庄设赌局通过每月家属会见让其母将赌球钱款转给其他犯人经人举报案发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王巍)邢某在监狱服刑期间,通过电视和报纸信息坐庄开设赌局,与犯人赌球,通过每月家属会见,让其母亲将赌球的钱转给其他犯人,涉案金额达7万元。犯人举报后邢某被查获。
记者上午获悉,一中院一审以赌博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加上以前判决还未执行完刑罚,邢某还要服刑10年9个月。
34岁的邢某是北京市人,因诈骗罪于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判决生效后在潮白监狱服刑,服刑期间,邢某先后获得两次减刑。
一中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10月间,邢某利用电视节目和报纸上的足球比赛信息坐庄开设赌局,组织服刑人员霍某、褚某等人赌博,并利用家属探亲接见等途径,编造虚假理由,先后让其母亲帮助转账,结算赌资7万。邢某在监狱根据线索调查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在法庭上,邢某表示认罪。
邢某母亲的证言显示,邢某告诉母亲说他跟别人做期货生意,让母亲给别人存钱,两人通过接见时写纸条或者手机发短信等方式联系。
证人霍某证言显示,霍某与邢某同在潮白监狱服刑。邢某找到霍某说他坐庄赌球,让霍某一起玩。俩人每次都记账,每月接见的时候结账。霍某说其与邢某玩牌赢了5000元。9月底结账,钱转到了霍某朋友的账户上。霍某说在跟邢某赌球期间,他还和其他人玩牌,输赢互相销账。
证人褚某的证言显示,2013年8月中旬,同监室的边某问其是否赌球,由邢某开盘坐庄,每场赌注500元,邢某抽头90元,接见日后一周左右结账,褚某当时同意了。
赌球输赢都要看电视,邢某有时也通报比赛结果。每次赌球都是邢某提前把对阵抄好,参与者在球队上钩画后再交给邢某。邢某算账时已经把抽头扣除了。
8月中旬到8月底,褚某和边某等5人赌了两次,褚某和边某各赢了邢某5000元。钱是邢某通过其母亲打到褚某母亲的账户上的。
一中院审理认为,邢某在服刑改造期间,多次组织其他服刑人员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邢某曾二次减刑,但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其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执行的刑期。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加上原犯诈骗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
原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