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2009年的中国足球腐败案调查与审理,最终以南勇、谢亚龙昨天一审被判刑10年6个月而告一段落。
中国足坛的腐败是不争的事实,更触目惊心的是昔日坊间各种传闻最终大多都被证实。腐败渗透到足球界各个角落:球员、教练、裁判、俱乐部、足协官员无一幸免。
一个人的失足也许可用个人道德品质来解释,而一个系统内大范围的人员腐败,似乎不能归咎于所有搞足球的人都天生贪婪。
中国足球推行职业化近二十年,却成为问题丛生的“沦陷区”。其管理体制一直未能完全实行商业化和职业化,却要在这个体制下做商业化的事情。两种体制强扭之下的“双轨制”,让联赛成为官商一体、由行政管理者主导的市场“怪胎”。这是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先天缺陷。
“双轨制”造成极不成熟的市场环境,这里流动着大量的金钱,又由于政企一家、管办不分,同时缺少必要的监管,因此官商勾结、钱权交易就不可避免地蔓延开来。
所以曾经高举反黑大旗的足球掌门人,最终会将自己“反”进了监狱。南勇们既是足球的伤害者,也是体制的牺牲品。制度设计这一根本问题不触动,中国足球改来改去,只能是恶性循环。
道德教育、作风建设,这些当然很重要,但对于一个行业,不能单纯依靠个人修养来抵御利益诱惑。完善的制度,合理的规则,多重的监管,才是防腐的关键所在。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不完善的体制往往诱人失足;反过来,完善的体制却可以扬善抑恶。
中国足球成为一缸浑水的原因在于“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体制没有理顺,职业化各种配套措施没有跟上,而一出问题,本能想到的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欺以欺人。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司法难以介入中国足球,于是渝沈疑案不了了之,甲B五鼠不了了之,龚建平案雷声大雨点小,最终积小弊至大错,到了捂不住的时候,终于崩溃。
制度性的漏洞会导致一系列问题甚至腐败不绝,因此要消除腐败,更重要的是要防止腐败,就必须从体制改革入手,最重要的就是彻底改变官商一体、管办不分的现有足球管理体制。同时,应该设立司法、商业、税务等系统共管足球的体系,尤其应该建立司法介入足球的长效机制,起到震慑和惩戒作用,让足坛后来者欲腐不敢,欲腐不能。
(作者系新华社记者)